鑫铂股份:财通基金与诺德基金定增股份未违反限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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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摘要

鑫铂股份回应投资者关于定增股份退出十大股东疑问,财通基金和诺德基金通过多个资管产品认购,单个账户持股未达披露标准,均处于6个月限售期。

快讯正文

【鑫铂股份回应财通基金及诺德基金退出股东前十疑问】4月28日,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就鑫铂股份的股东变动提出疑问,公司随后作出官方回应。

鑫铂股份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认购的多只产品股份视作一个发行对象。财通基金和诺德基金均以各自管理的多个产品认购了公司的定增股份,并在发行报告书中合并披露了持有份额。

股份登记时,公司遵循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将股份分别登记在各资管产品名下。各产品独立成为股份持有人。诺德基金和财通基金通过多个独立证券账户持有定增股份,但单一账户持股数量未进入披露的股东前十。所有相关产品账户均处于自股份登记上市之日算起的6个月限售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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